第八条

已废止

任何部门、团体和单位,与国外签署涉及保护区的协议,接待外国人到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视、登山、探险等活动,必须征得省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