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选举和辞职、罢免第四十条已修改候选人的提名人应当向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主席团应当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印发代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8年5月22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