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五条已修改主席团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经大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会议的会期可以缩短或者延长。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8年5月22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