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全省港口布局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组织编制,征求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后公布实施。

市(地)、县(市)港口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地港口管理机构组织编制。

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的批准程序,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