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第九条已废止全省港口布局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组织编制,征求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后公布实施。市(地)、县(市)港口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地港口管理机构组织编制。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的批准程序,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