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才市场条例/第二章 人才中介组织第七条已修改设立、变更或者撤销人才中介组织应当经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人才中介组织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