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受益单位和个人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