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技能的补充、更新、拓展和提高,促使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