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修改

旅游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等活动,发挥指导、协调、沟通、服务作用,维护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