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和财政管理第二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发展交通运输事业。在国家的帮助下,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县、乡、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发展民间运输。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速城乡邮政、电信事业的发展,重视边远山区邮电通讯网的建设,保障邮政、电信畅通。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