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四十一条已修改破产企业的工会经费不属于破产财产,应当由上一级工会与企业工会共同清理,扣除必要费用后移交上一级工会。破产企业的工会经费,在企业欠债情况下,不得作为其经费予以冻结、划拨。破产企业欠拨工会经费的,工会应当及时取得有关根据,并依法列入破产清偿序列,清偿的经费按规定上解。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