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六章 发言和表决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应当围绕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5月27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