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二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获得必需的试验基地和生产资料,进行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有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必要的条件和足够的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基地、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