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有偿取得和转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