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五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第四十八条有效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重点矿山企业或矿山企业集中的地区派出矿产督察员,对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