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四章 探矿权采矿权的转让第三十八条有效采用租赁经营方式、承包经营方式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内;(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承租人、承包人有与所开采的矿种和采矿规模相应的资金、技术条件;(四)采矿权人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