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修改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