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保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保证贸易计量的准确性。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