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本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机构负责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