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八条有效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3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