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节 省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十二条已修改列入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