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五十六条有效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