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 施工单位和建筑材料、设备生产销售单位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施工单位应当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