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