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废止

市场商品交易活动,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商业道德。

正当的商品交易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