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开发区在抓好开发建设的同时,应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到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