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第五条已修改新建、改建、扩建燃气设施工程项目,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燃气管理、发展改革、规划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依法审查、审批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按照燃气发展规划预留的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