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内的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民族公民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条例。地方法规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