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十四条有效公民不得在其居住地以外的市、县发动、组织、参加集会、游行、示威。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