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制定和实施旅游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不断完善培养初、中、高级旅游人才的职业教育体系,提高旅游教育、培训水平,培养适应旅游产业发展的专业人才。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