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价格管理条例/第四章 价格调控第四十条有效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价格监测的需要,可以指定本区域内的主要经营者提供适宜进入互联网络的价格信息。当价格总水平出现过快上升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监审、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