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护饮用水源和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水质保护实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鼓励清洁生产,削减污水排放量。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