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