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附则第六十三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及时在《天津日报》上刊登,并按照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月2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