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四十六条已修改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代表或者选民,也可以弃权。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月2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