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科普工作应当面向经济、面向基层、面向公众,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经常性工作与集中活动相结合、普及科学知识与推广适用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