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章 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人员的任免第六条已修改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免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应当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