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五章 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的任免第二十八条已修改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批准罢免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