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条例/第四章 开发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煤矿项目,煤矿安全监察、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安全设施、环保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