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四章 劳动就业第二十七条有效对经过核准的残疾人福利企业事业组织,除继续执行国家现有的优惠照顾规定外,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税收、信贷资金、技术改造、利用外资、产品出口、外汇留成、土地使用等方面制定措施,进一步给予优惠照顾,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事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