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有效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0月18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