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办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方式,把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