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区、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业技术研究会,应当通过技术培训,普及先进实用的技术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