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组织和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旅游、市容园林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自然和人文景观、科普场所和旅游设施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