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组织和管理第十八条已修改卫生和计划生育、体育、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全民健身和环境保护做好科普工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