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已修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编制水利工程建设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