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三十六条已废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有效执法证件,佩戴标志,文明执法。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