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三十四条已废止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者应当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并建立机动车检测档案。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