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工程建设活动,是指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恢复建设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立项后实施阶段的建设活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