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五条有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须停工治疗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试用期中止。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