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
第四章 选举辞职罢免
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罢免案应当以书面形式写明罢免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
第三十七条
回到全文
第三十九条